一、任免基本情况
(一)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
根据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审议并通过:
任命向建钢为公司监事,任职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。
本次会议召开14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,实际到会监事3人。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0股,占股份总数的0.00%,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陶主持。
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:
同意票3票,反对票0票,弃权票0票。
(二)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
该任命监事向建钢持有公司股份0股,占公司股东的0%。
向建钢先生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,不属于《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》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,不存在其他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,具备任职资格。
(三)任命/免职的原因
公司原监事付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,根据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,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,提名向建钢先生为新任监事,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二、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
(一)对公司董事会(监事会)成员人数的影响
新任监事会成员任命后,监事会人数符合法定最低人数。
(二)对公司生产、经营上的影响
本次任命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结构,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,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,会对公司的生产、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。
三、备查文件目录
(一)《中兵航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》
中兵航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监事会
2018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