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任免基本情况
(一)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
根据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审议并通过:
任命刘贞为公司董事,任职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。
本次会议召开14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,实际到会董事7人。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41,373,708股,占股份总数的41.37%,会议由董事长李俊巍主持。
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:
同意票7票,反对票0票,弃权票0票。
(二)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
该任命董事刘贞持有公司股份0股,占公司股东的0%。
刘贞女士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,不属于《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》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,不存在其他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,具备任职资格。
(三)任命/免职的原因
公司原董事游经纶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,根据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,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,提名刘贞女士为新任董事,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二、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
(一)对公司董事会(监事会)成员人数的影响
新任董事会成员任命后,董事会人数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人数。
(二)对公司生产、经营上的影响
本次任命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结构,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,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要求,会对公司的生产、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。
三、备查文件目录
(一)《中兵航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》
中兵航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18年3月27日